“惠企贷”是指向“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发放,在贷款企业提供一定比率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互保金和玛纳斯县财政信贷引导资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由信贷引导资金管委会、信用社共同认定,缴纳互保金后办理“惠企贷”业务的优质小微企业群体。
贷款用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贷款方式:由企业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企业互保金和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信贷引导资金作补充担保。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贷款额度:单户最高可承贷1000万元。
(2)贷款期限: 1年。
(3)贷款利率:随行就市,适当优惠。
还款方式: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