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项目 >> 服务项目详情页
客户准入条件:
1.企业成立1年以上;
2.企业主有建行或他行信用卡
3.企业、企业主使用建设银行的对公、对私账户结算达到3个月以上
4.在建设银行具有一定量的金融资产
增额渠道:
1.增加对公、对私账户资金交易量及资金沉淀;
2.办理理财、贵金属、基金及外汇产品选择建设银行
3.闲余资金在建行账户留存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