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新疆首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行。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志强介绍,信用管理师作为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市场需求巨大,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及有条件的企业须设立信用管理岗位,须配备2-3名持有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信用管理专业人才。
按照国内北上广、辽宁、内蒙等地经验,信用管理师年薪普遍为30万-50万之前,作为抢手人才,每月还能获得当地人社部门每月给与200-800元不等的高级职业资格认证补贴。
世界级企业的实际操作方法已经证明,建立一套切合公司实际需要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但能够有效地减少公司的呆帐、坏帐, 而且对企业增信融资起到关键的作用,将对企业未来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企业的信用管理师是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风险控制人员把风险管理与拓展市场有效的结合起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培训对象:
(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二)金融机构从事公司业务、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三)投资机构中从事投资项目评估、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四)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五)征信(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中从事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六)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七)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八)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九)有志投身信用管理事业的人员或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
“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国市场学会、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将在全国开展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工作。
政策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2011年10月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按照《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规范》和《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办法》,为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培养信用管理人才服务,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1、《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规划。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出台。
4、国务院授权央行监管国内评级机构争战国际评级话语权。
5、“十三五”时期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国家标准《企业质量诚信实施规范》。
信用管理师培训报名群 51389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