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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征 较低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无需额外抵押担保、融资额度大。
贷款利率 按照本行企事业法人贷款利率定价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在应收账款票面额度50%-90%内。
贷款期限 不超过1年。
办理时限 在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手续完整前提下,10个工作日。
营业网点 公司金融部
客户经理 李淑荣、牟新星、朱华星、张鑫、张波。
联系电话 18099373088、18699442655、15292611555、13899633433、133698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