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即将实施,10亿元“最低门槛”谁没达标?
11月1日,新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正式实施。
作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办法》第七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对于这一监管条例的适用范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立国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中,文义解释维度,仅适用于未来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不过,在严监管、强监管趋势下,金融管理部门的窗口指导、例行检查较为严格,因此后续监管部门可能会做出扩大解释。
针对注册资本相关内容,《办法》提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虽未明确提及,但已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在积极比照新规有关要求,对主要出资人、股权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企业预警通平台披露的信息,10月21日,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融达金租”)完成了公司法人和董监事的工商信息变更,调整情况如下图所示。
广融达金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发生变更,另有董事退出一人、新增两人。今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就3人的任职资格予以批复。
公开资料显示,广融达金租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为5亿元,股东为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9.9%、30%、20.1%。
据股东之一巨石公司发布的2024年半年报数据,2024年上半年,广融达金租总资产为5.29亿元,同比下降2.19%;营业收入1481.7万元,同比下降9.13%;净利润188.7万元,同比下降40.69%。
因融资租赁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业内少有注册资本低于10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多为大型机构。
《金融时报》记者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年9月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中的70家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数据梳理后发现,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元的机构仅有4家。除广融达金租外,还有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银金租”)、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工金租”)以及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银金租”)。
工商信息显示,中煤科工金租注册资本为9.8亿元,与10亿元的最低限额相差不大;九银金租和兰银金租的注册资本分别为5.25亿元和5亿元,注册资本仍有提高的空间。
另外,《办法》也提高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比例,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从上述持股比例来看,广融达金租与《办法》要求存在一定距离,中煤科工金租也并未达标,中煤科工金租的主要出资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该金融租赁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82%。
据《金融时报》不完全统计,另有横琴华通金租、皖江金租、汇通金租、粤财金租、西藏金租、天府金租、锦银金租、河北金租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的股权构成符合原办法提出的30%要求,但与51%的新规要求,仍有差距。
适当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已回应称,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
下一步,金融租赁公司还将如何优化股东结构、调整注册资本,夯实内控基础、提升服务效能,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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