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监管】自治区出台《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优棉优补”再升级 质量追溯探新路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印发《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质量追溯和公证检验为支撑,有效关联种植、采收、收购、加工、承储、检验等各环节数据信息,坚持质量兴棉、“优棉优补”,对符合优质棉标准的棉花实际种植者发放质量补贴,激励优质棉花生产,持续为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新一轮质量补贴政策框架保持稳定,在历年质量补贴政策基础上持续完善。其中,补贴兑付激励效能进一步强化:提高质量补贴资金分配比例,以唯一识别码或芯片为载体,由棉花实际种植者自主选择,唯一识别码追溯实现全疆植棉县(市、区),兵团植棉师市全覆盖,同步推进芯片追溯试点,力争2028年全面落地实施。
《方案》同步优化优质棉认定标准:参与质量追溯的棉花,需同时满足“双29B2”级及以上(纤维长度29mm及以上、断裂比强度29cN/tex及以上、马克隆值A级或B2级),且长度整齐度指数82.5%及以上质量要求,方可领取质量补贴,既突出优质导向,又贴合生产实际。
质量补贴受益主体为棉花实际种植者。棉农须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录入基本信息,同一追溯地块种植单一品种,交售成型机采棉卷;采用芯片采棉机的,须经县级、师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加工时配合企业现场确认,填写质量追溯加工现场确认表。籽棉交售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逾期交售不予补贴;未按要求交售导致无法领取补贴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棉花加工企业质量追溯实施成效直接关系追溯成功率,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企业上一年度诚信经营评价结果为A、B级,按要求要完成信息平台申报审核,规范打印棉卷追溯卡、读取芯片,如遇设备故障,及时处置并向县、师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企业要建立一户一档质量追溯台账,妥善留存追溯载体,档案保存不少于5年;须明确加工企业责任,皮棉入库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15日,逾期入库的无法申领补贴,未依规收购加工造成棉农损失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质量补贴政策,优化优质棉认定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巩固兵地融合成果,引导棉花品种选育改良,促进棉花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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