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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项目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环保、资源、城市规划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要求、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额度:以借款人综合授信为依据
最长不超过10年
利率区间:5.5%起